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7]45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9
实施时间: 2017-6-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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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做好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的推进工作,并按要求在2017年11月5日前,以便函形式将《广东省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统计表》(见附件),以及本市无纸化试点的已推行情况、推行计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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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