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工作税收征管及国地税发票衔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23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0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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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证明》.doc    
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待验旧(缴销)发票信息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