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问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2-24
实施时间: 2017-2-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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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蒙古国税局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问答
  (附案例)
  第一节 研发活动范围
  一、实行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实行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包括: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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