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7]1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9-23
实施时间: 2017-1-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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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各设区市、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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