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7]113 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9-28
实施时间: 2017-9-28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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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 各大企业, 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福建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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