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昆明海关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文号: 昆明海关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0-23
实施时间: 2017-10-23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昆明
阅读人次: 21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在云南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工作,规范海关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总署关于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云南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先进区、后报关”业务模式海关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