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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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向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经济、更规范的纳税服务,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部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是指依托金税三期系统,打破地域限制,实现纳税人不受经营地点和主管地税机关限制,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备通办职能的办税服务厅(附件1)办理本公告列明的涉税事项。
  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授权具有通办职能的地税机关依法办理省内通办事项。省内通办业务范围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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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具备通办职能的办税服务厅.xls.xls    
2.省内通办事项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