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意见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7]82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0-31
实施时间: 2017-10-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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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国家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现就我省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以下简称三方沟通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指导思想
  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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