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五项无谓证明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9-23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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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两个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128号)要求,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对现行税收征管工作中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将取消的五项无谓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自2016年11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涉税事项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23日
  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清理无谓证明?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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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五项无谓证明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