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教规[2017]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17-3-6
实施时间: 2017-3-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4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财政局、教育局,各相关高职院校:
  为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提升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引导和激励市(州)、直管市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省级从2017年起,通过进一步整合相关资金,强化改革和绩效导向,设立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为加强和规范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表:湖北省高等职业学校事业发展量化考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