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农村[2017]2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0-19
实施时间: 2017-10-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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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77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财政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10月1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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