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务院令第68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7-10-7
实施时间: 2017-10-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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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7年10月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15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三条修改为:“农林院校和试验研究单位对植物检疫对象的研究,不得在检疫对象的非疫区进行。因教学、科研确需在非疫区进行时,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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