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修改《深圳海关关于调整国际展会、展览品监管、ATA单证册监管业务和进出境公自用物品监管受理海关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海关公告2017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7-26
实施时间: 2017-8-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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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圳海关决定修改《深圳海关关于调整国际展会、展览品监管、ATA单证册监管业务和进出境公自用物品监管受理海关的公告》(2015年第1号发布、2015年第5号修改)。将第二点关于主管海关管辖范围的内容修改为:“上述第(一)(二)项业务,深圳市的主管海关为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惠州市的主管海关为深圳海关所属惠州海关;第(三)项业务,深圳市的主管海关为深圳海关现场业务一处,惠州市的主管海关为深圳海关所属惠州海关。”
  本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上述被修改公告根据本公告作相应修改和调整后,重新发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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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海关关于调整国际展会、展览品监管、ATA单证册监管业务和进出境公自用物品监管受理海关的公告(修改稿).doc    
深圳海关关于修改《深圳海关关于调整国际展会、展览品监管、ATA单证册监管业务和进出境公自用物品监管受理海关的公告》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