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教[2017]15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发文时间: 2017-9-26
实施时间: 2017-9-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5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7号)文件精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上报的新闻出版广电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项目公示等环节的审核遴选。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增列2017年度“其他文化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70199)。
  请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用款单位,并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