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2017]10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9-30
实施时间: 2017-9-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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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京市、新沂市、盱眙县财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南京市溧水区等五个县(市、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情况通报》(苏农机科﹝2017﹞21号)精神,现将2017年第二批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下达你们,通过2017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
  请你们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7﹞29号)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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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017年第二批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