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办发[2017]1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7-9-30
实施时间: 2017-9-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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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7〕77号)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在国税系统(含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下同)全面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安装运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启用机打财政票据,停用手工财政票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
  (一) 报送信息
  各单位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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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xls    
2.国家税务局系统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领用申请表.doc    
3.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