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7]12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9-19
实施时间: 2017-9-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0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全面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家底”,夯实管理基础,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定于今年9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并要求地方财政部门于10月31日之前将经财政部驻地方专员办审核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的清查登记数据报送财政部。为落实好财政部部署要求,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决定于今年9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天津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组织好各项工作。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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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天津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doc    
附件2: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情况录入表.xls    
附件3: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填报说明.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