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工商个字[2017]14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9-30
实施时间: 2017-9-30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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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第684号令)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又颁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工商个字〔2017〕16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684号令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的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把学习、宣传、培训《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作为一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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