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2014]20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14-11-25
实施时间: 2014-11-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民政部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