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网上领、邮递送”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7
实施时间: 2017-6-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51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推进“互联网+税收服务”,落实省委省政府“网上批、邮递送、不见面”工作要求,提高发票申领效率,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现推出发票“网上领、邮递送”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领用发票必备条件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登录电子税务局,右上角可以查看);
  (二)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至少有一人已进行实名制认证;
  (三)没有被注销或者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四)企业已进行纳税申报、抄报税及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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