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接省政府“3550”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8-17
实施时间: 2017-8-17
失效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5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公布)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省政府“3550&rd......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对接省政府“3550”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