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市区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发文文号: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4-21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46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比例公告如下:
  一、工业企业印花税购销合同的应纳税凭证计税项目为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核定征收比例为80%。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