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7-7-28
实施时间: 2017-7-28
法规类型: 主辅分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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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企业: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深化改革。企业办普通中小学、普通高校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和学前教育机构改革也进行了有益探索。企业办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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