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字[2017]1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9-15
实施时间: 2017-9-1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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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对2014年编制的河北省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2017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监管清单。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本部门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事项名称、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二、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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