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
发文文号: 皖政[2017]1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9-18
实施时间: 2017-9-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8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减少审批事项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1)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原则,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部门流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