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99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9-2
实施时间: 2003-9-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上海、安徽、江苏、广东、广西、江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称船舶工业集团)是国务院确定的大型企业集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