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省地税局统一全省异地施工建筑安装企业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公告草案的审查意见
发文文号: 粤府法函[2017]127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8-24
实施时间: 2017-8-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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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异地施工建筑安装企业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草案)》审查的函(粤地税函〔2017〕709号)收悉。依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办对来文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为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表述保持一致,文件标题及内容中“从业人员”的表述建议修改为“作业人员”。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对象为个人,但文件第二段有关表述似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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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省地税局统一全省异地施工建筑安装企业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公告草案的审查意见》(粤府法函〔2017〕127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