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预[2017]4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17-9-11
实施时间: 2017-9-11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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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宁波不发):
  为严格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建立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与土地储备资产、土地出让收益对应制度,促进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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