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继续做好机构首席评估师备案和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评协[2017]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7-2-15
实施时间: 2017-2-15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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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14年1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同年7月进行了印发,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上评协)也立即进行了转发。为了继续做好各机构首席评估师的备案和管理工作,上评协决定再次转发该办法,请各机构根据办法并遵照下列要求予以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设置首席评估师岗位且首席评估师人选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但尚未备案的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向上评协备案。提交材料为(一)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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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终审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