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17-9-21
实施时间: 2017-9-21
失效时间: 2023-1-30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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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6〕35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涉企保证金自查清理工作,提出了清理规范意见和拟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进行审核。目前,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已审核完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各地区要参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本地区涉企保证金进一步清理规范,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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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涉企保证金台账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3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2023-11-30
实施时间: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