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7]16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9-19
实施时间: 2017-9-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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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清洁供暖工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我们制定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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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