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16108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16]8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
实施时间: 2016-6-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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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林金本委员:
  《关于加快实施并扶持氢燃料汽车与氢气基地发展战略的建议》(第20161082号)收悉。对委员提出在税费减免等方面制定优惠配套措施等相关涉税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氢燃料汽车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全省地税系统始终坚持“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现已出台的氢燃料汽车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经梳理,我省氢燃料汽车产业与氢气基地建设发展相关企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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