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大米竞价销售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粮调[2017]19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7-9-15
实施时间: 2017-9-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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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做好稻谷库存消化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1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大米竞价销售试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米竞价销售试点方案
  为切实做好稻谷库存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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