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口自荷兰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的碳钢紧固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50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7-9-19
实施时间: 2017-9-20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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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0年6月29日起5年。
  2016年6月28日,调查机关发布第24号公告,决定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5年。
  2016年7月28日,国内进口商内德史罗夫紧固件(昆山)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提出申请,主张反倾销措施生效后,进口自荷兰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的碳钢紧固件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发生了变化,没有必要继续按照原来反倾销措施的水平征收反倾销税,请求对进口自荷兰皇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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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进口自荷兰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的碳钢紧固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的裁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