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7]40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7-9-15
实施时间: 2017-9-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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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改善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有关要求,税务总局近期在编制《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过程中开展了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清理工作,形成了第一批取消事项和资料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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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第一批取消事项清单.xls    
2.第一批取消资料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