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民办函[2017]84号
发文部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17-3-23
实施时间: 2017-3-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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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完成国务院关于2017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多证合一的任务部署,实现全国各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转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存量代码赋码
  对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按原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存量代码转换;若存量代码信息不清,以社会组织实际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可让该组织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直接赋予新码。各级民政部门不迟于2017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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