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2016]14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25
实施时间: 2016-11-2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9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加强分类分级管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发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25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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