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17]76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5-23
实施时间: 2017-5-2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24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白史英代表:
  《关于减免福建农商银行个人股金红利所得税的建议》(第10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税收政策适用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省政府有权确定农信社个人股东取得红利收入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并报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