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敦促广州市用人单位办理2017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9-4
实施时间: 2017-9-4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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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均应于每年规定时间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下称“年审”),鉴于部分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年审或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称“保障金”),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敦促对象。2017年8月31日前仍未办理年审,或经年审需缴纳保障金而未按时缴纳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包括外地(外商)驻穗单位。
  二、敦促期限及核定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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