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手续费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7]26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9-6
实施时间: 2017-9-6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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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手续费管理制度,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进行了修改,增加手续费收取、调整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公布,修改后的规则自即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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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