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教学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购[2017]3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7-7
实施时间: 2017-7-7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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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等重要文件精神,更好地支持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发展,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经市政府批准,现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教学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改革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纳入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纳入改革的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范围
  本通知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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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高等院校一览表.docx    
附件2深圳市科研机构一览表.docx    
附件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