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7]14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时间: 2017-8-22
实施时间: 2017-10-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6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