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8-29
实施时间: 2017-8-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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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在发票助手1.0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便捷开票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发票助手软件由纳税人自愿下载使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开票软件技术服务单位联系寻求技术支持。
  二、税务发票助手软件现已升级到2.0版,可选择无线Wifi或USB数据线连接手机和开票机,并新推出税务发票助手S版。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各应用市场下载,或通过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和一体化办税平台(“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涉税软件”栏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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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助手2.0版.doc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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