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8-29
实施时间: 2017-8-2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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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省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以下称《规程》)要求,我省将对名称中含有“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商事主体实施行政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行政登记时间
  新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河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行政登记。
  经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换发《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请于2017年11月底前到河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因事务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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