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会计法[废止]
发文文号: 主席令6届第21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1985-1-21
实施时间: 1985-5-1
失效时间: 1993-12-29
法规类型: 会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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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85年1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
  1985年1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85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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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发文文号:主席令8届第17号
发文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时间:1993-12-29
实施时间:199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