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取得的贷款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5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5-19
实施时间: 2003-5-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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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给大宇水泥(山东)有限公司取得的贷款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鲁国税发[2003]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大宇水泥(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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