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税发[2017]15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7-7-27
实施时间: 2017-7-27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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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为此,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6〕72号);相关十部门联合印发了《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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