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海关关于快件运营人年审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7-5-24
实施时间: 2017-5-24
失效时间: 2017-7-27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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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在我关登记备案的快件运营人的快件代理报关资质进行年审。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 年审材料
  (一)国家邮政总局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内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凭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备案机构办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凭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获准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分公司凭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获准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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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13号
发文文号: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13号
发文部门:北京海关
发文时间:2017-7-27
实施时间:2017-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