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财金[2017]135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8-4
实施时间: 2017-8-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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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信用评级机构(以下简称“评级机构”)企业债券评级业务行为,提高信用评级服务质量,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就开展2016年度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期限和评价对象
  本次信用评价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对象为截至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具有开展企业债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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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标准.pdf    
附件2:016年度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及评价相关材料说明.doc    
附件3:相关机构及专家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