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工商发[2016]17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0-17
实施时间: 2016-10-17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8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神木县、府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法制办:
    《陕西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